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快提升我校学术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,推 进一流学科建设,进一步完善以学术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科绩 效评价体系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奖励办法遵循湖北省“双一流”建设坚持的“扶 优 扶 需 扶 特 扶 新 ” 的 指 导 原 则 , 限 于 奖 励 在 工 程 学 (ENGINEERING)、临床医学(CLINICAL MEDICINE )和化学 (CHEMISTRY)3 个 ESI 学科发表论文的我校作者。
第三条 ESI 学科论文奖励经费从学校绩效工资中优先支 出。
第二章 奖励标准
第四条 以科睿唯安公司 Web of Science(SCIE/SSCI)每 年 11 月更新的 ESI 论文数据库为依据,凡在我校限定的 ESI 学 科相关期刊上发表且我校为署名单位的论文,在科研奖励以外可 申请 ESI 学科论文奖励。
第五条 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发表的 ESI 学科论 文,每篇奖励 3000 元。
第六条 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发表的 ESI 学科论 文,被引频次每增加 1 次奖励 500 元,每篇普通 ESI 学科论文年 度奖励上限为 10000 元。
第七条 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发表的 ESI 学科论 文,首次入选 ESI 高被引论文时,每篇奖励 20000 元。
第八条 为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团队的深度合作,凡在 我校限定的 ESI 学科相关期刊上发表且我校为署名单位的合作 论文,按照第五、六、七条所对应类别奖励额度的 40%予以奖励。
第九条 ESI 学科论文按就高原则奖励,不重复奖励。
第三章 评审管理
第十条 ESI 学科论文奖励每年组织评审一次,每年 12 月集 中受理 ESI 学科论文奖励的申报。申请人须如实填写《湖北文理 学院 ESI 学科论文奖励申请表》,并提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 所、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或国家图书馆等权威机构开具的 ESI 论文收录检索证明,由所在二级学院汇总、审核,经二级学 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,报研究生处。
第十一条 研究生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,根据奖励标 准提出奖励建议,呈交分管校领导审批;ESI 学科论文奖励校内 公示不低于 3 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按奖励标准发放。
第十二条 团队完成的 ESI 论文,奖励由申请人按照贡献率 与团队成员协商分配。
第十三条 ESI 学科论文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,获奖者收入 所得税由个人承担;奖金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奖励性绩效中。
第十四条 ESI 学科论文奖励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,任 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励的论文等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形式向研究 — 3 — 生处提出,并提供证明材料;研究生处负责对异议材料进行核查, 必要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裁定。
第十五条 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不予奖 励,已兑现的奖励予以追回,并按照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作 出严肃处理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奖励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表的 ESI 学科 论文,被引频次以科睿唯安公司每年 11 月更新的 ESI 论文数据 库为准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