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yc1286太阳成集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
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评定办法
第一条 为做好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的评定工作,激励太阳成集团官网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,励志成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由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tyc1286太阳成集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(以下简称“tyc1286太阳成集团”)捐资设立。
第三条 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资助对象为tyc1286太阳成集团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
第四条 每年资助总金额限定在1万元左右,资助基金用磬为止。
第五条 申请基本条件:
1、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、遵纪守法,遵守校纪校规,诚实守信,在本学年度内无不良记录。
3、积极乐观,健康向上,热爱公益,乐于奉献。
4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5、其他参与勤工助学活动需要资助的学生。
第六条 资助类型及标准
1、勤工助学资助类。每年资助4--8名,每生每月100元;
2、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类:每年资助1--2名,1000元/人。
第七条 组织工作及评定程序
(一)学院成立由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、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副组长、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。
(二)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、班长或团支书任副组长、其他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。
(三)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院学工办提交申请材料,材料包括:《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(四)院学工办审查材料并上报评审委员会,由评审委员会审定资助名单。
(五)学院将资助名单上报校基金会审核。
第八条 勤工助学类按学期进行评审发放。家庭经济困难生按学年进行评审发放,学院每年11月份组织评审。
第九条 学生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其评审资格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-2019学年度起施行。
tyc1286太阳成集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
2019年11月20日
附件1:
tyc1286太阳成集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“中铁十一局助学金”
申请审批表(20 —20 学年度)
所在专业班级:
姓名 |
|
学号 |
|
性别 |
|
政治面貌 |
|
籍贯 |
|
申请类型 |
|
申请理由(可另附页) |
申请人签名: 时间: 年 月 日 |
院学工办推荐意见 |
负责人签名(学工办盖章): 时间: 年 月 日 |
评审委员会评定 意见 |
资助金额(元): 负责人签名(学院公章): 时间: 年 月 日 |